同样是球员受伤,为什么有的情况裁判吹停比赛,有时候却不行?

2025-09-16 04:08:28

FIBA规则规定,比赛中发生队员受伤,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。如果球是活球时发生了受伤情况,裁判员应等到控制球队投篮、失去控制球、持球停止进攻或球成死球时才能鸣哨。但是当有必要去保护受伤队员时,裁判员可立即停止比赛。

以CBA季后赛上海VS深圳的系列赛为例:

在第二场的加时赛中,深圳队控制球时李慕豪出现抽筋迹象,之后队友帕戈投篮命中后球成死球(),因此当李慕豪向裁判示意受伤时,裁判可以立即吹停比赛进行处理。

规则同时规定,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(大约15秒钟)继续比赛,或如果接受了治疗,他必须被替换(除非场上球员不足5人),所以李慕豪随即被替换下场。

再来看G4第四节,翟逸与对方球员膝盖碰撞倒地,追踪裁判第一时间看到了这个情况,但此时球是活球,深圳队正在持球推进,因此裁判不能吹停比赛。

直到帕戈突破被犯规后,停止比赛的机会才出现,追踪裁判立即示意了球员受伤情况。处理无误。

最后看G4另一个例子:上海队亚布塞莱在争抢篮板时踩在兰佩的脚上,脚踝扭伤倒地。此时上海队控制球,如果上海队注意到这个情况并停止进攻,裁判可以因为球员受伤而暂停比赛。

但是临场上海队选择了继续进攻,并在多次传递后由张兆旭强打内线勾手投篮命中。

在球进之后,一次死球情况出现。如果此时亚布塞莱仍然倒地不起,裁判是可以停止比赛的。

但是实际上亚布塞莱已经起身并回到了中圈,裁判未能也不可能判断球员具体的伤情发展,因此在深圳执行掷球入界时球再次成为活球,比赛持续进行,亚布塞莱只能主动犯规并申请替换。

最后要注意的一点是,如果一名队员受伤(或看起来受伤)而导致本队教练、替补队员或任何其他球队席人员进入比赛场地,则他被认为是已经接受了治疗,必须被替换下场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